唐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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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群英女士堪称辛亥革命功臣和民国缔造者之一、民主革命家、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贡献很大。孙中山誉其为“巾帼英雄”,授勋“二等嘉禾章”。 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向大会推荐八位中华百年女杰,唐群英位列第四。

唐群英早年经历

1871年12月5日,唐群英出生于湖南衡山一个武将家庭。她从小聪慧过人,性格又很泼辣,看到同族兄弟们奔跑如飞,便不顾母亲反对,扯下裹脚布与伙伴们嬉闹游戏。父亲(唐星照)格外宠爱唐群英,便按照女儿的意愿,不但默许她不缠足,还在她9岁的时候传授她武艺。 唐群英的婚姻并不长久,先是幼女夭折,而后丈夫(曾国藩的堂弟曾传纲)去世。若按曾家祖制,唐群英必须为丈夫守节终生。但唐群英如幼年时拒绝缠脚一样,不受封建礼教束缚。她从众多封建条例上找到“大归”之说,并以此为据离开夫家回了娘家。

1904年秋,唐群英应秋瑾之约东渡日本,考入秋瑾就学的东京青山实践女校,成为秋瑾的同学。

1905年7月28日,黄兴带着唐群英去见孙中山。 在交谈中,唐群英向孙中山谈及自己对于“男尊女卑”的反感,表达了“天下兴亡,人皆有责”的革命主张。 孙中山当即赞道:“革命首先是唤醒四万万同胞,女同胞觉醒的还很少。群英女士是第一个走进革命队伍里的女同胞,是榜样,是二万万女同胞的带头人。”

1905年8月20日,华兴会与兴中会合并,成立中国同盟会,她是第一个加入中国同盟会的女会员。 由于唐群英比相继加入中国同盟会的何香凝大3岁,比秋瑾大6岁。当时中国同盟会的会员都尊称她为“唐大姐”。

1908年,孙中山委派唐群英回国,宣传同盟会主张,并联络各地革命者,准备发动武装起义。 唐群英在湖南广泛联络革命同志,于次年(1909年)仅凭三支手枪和大刀梭镖,发动“湘潭花石起义”。这比“武昌起义”要早两年半,是名副其实的“打响辛亥革命的第一枪”。

1911年秋,唐群英回国与张汉英在上海筹建女子北伐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唐群英设法将黄兴护送到武昌指挥战斗。接着,她与张汉英组织了“女子后援会”,挑选青壮女子组成“北伐军救济队”奔赴战场救护伤兵,后将她率领的400名女子北伐队列入江浙联军编制。 北伐军围困南京,清军凭借六朝古都坚固的城池和强劲的火力负隅顽抗,北伐军伤亡惨重、久攻不下。唐群英率领的女子北伐队奉命在玄武门助攻。她手持双枪,亲率8名女兵组成的敢死队,混在难民之中入城。守城的清兵觉得这几位大脚的妇女形迹可疑,未及询问,唐群英的双枪同时开火,击毙守门清兵。随后,唐群英振臂一呼,400名女子北伐队员前仆后继,最后占领城门。北伐军乘势攻进南京城,南京胜利光复。从此,女子北伐队声名大振,“双枪女将唐群英”名震全军。 武昌起义后,唐群英回国“奔走于长江流域,尽力革命事务”,当上女子北伐队队长。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她作为“女界协赞会”代表,受到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接见。

三闹参议院

1905年的《同盟会纲领》里写着“男女平权”。

1912年2月初,南京临时参议院在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约法草案中没有“男女平权”的条文。 唐群英以女子后援会会长名义,与张汉英一道,于1912年2月20日在南京联合筹组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要求中央政府给还女子参政权”。 1912年2月26日,唐向参议院递交《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参议院书》。在此期间,唐等先后五次向孙中山和临时参议院上书,提案竟未被临时参议院接受。

1912年3月20日,唐群英趁参议院开会之机,率领一群女子冲进会场。她们打碎参议院玻璃窗,踢倒警卫兵,造成轰动全国的“大闹参议院事件”。 会场上,有男议员发难说:“女子无国家思想,无政治能力,与此政事,会误国机。” 女议员沈佩贞反驳道:“你们这些议员大人,晚上打麻将,白天开会打瞌睡,发言打官腔,又有什么治国安邦的高见?”

1912年4月8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正式成立。唐群英主持大会,说明“以实行男女平等,实行参政为宗旨”。 大会宣布了十一条政纲:一、实行男女权利均等;二、实行普及女子教育;三、改良家庭习惯;四、禁止买卖奴婢;五、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六、禁止无故离婚(只指以后自由结婚者)七、提倡女子实业,八、实行慈善事业;九、实行强迫放脚;十、改良女子装饰;十一、禁止强迫卖娼。出席这次大会的男女嘉宾3000余人。 大会通过了章程,选举唐群英为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发表了《女子参政同盟会宣言书》,宣布:“吾党今日冲决网罗,扫除障碍,其第一步之事业,即在争取公民之地位。”为此,政治权利“当挟雷霆万钧之力以趋之,苟有障碍吾党之进行者即吾党之公敌,吾党当共图之。”

1912年4月12日,中华女子参政同盟会向各省都督、各政党、各报馆发出通电,拒绝承认无理剥夺女权之《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和参议院北迁后,女子参政代表也随后联合北上,继续要求参议院承认女子参政权。中国同盟会内以宋教仁为首的改组派屈从他党意见,公然将原同盟会政纲中“主张男女平权”的内容删掉了。唐群英等闻讯,冲进改组会议会场,提出强烈抗议。

唐群英掌掴宋教仁

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时,新党纲中仍未恢复“男女平权”条文。唐群英与沈佩贞、王昌国、伍崇敏、傅文郁等十余人盛怒之下围打宋教仁。林森出面调停,还未交口,也挨了一下。

忽唐等行至宋教仁坐地,遽举手抓其额,扭其胡,而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众大哗,斥其无礼。

(上海《神州日报》1912年8月28日,《国民党成立大会纪事》)

唐女士牵一青年女子,揪撮宋教仁之短发,而以手左右批其颊。全场大骇。

(上海《申报》1912年8月31日,《二十五日之湖广馆》)

唐随即书写《驳诘同盟会传单》,抨击宋教仁等,同时致信孙中山。

绝不放弃,继续斗争

1912年8月27日,沈佩贞、唐群英二人又拜谒孙中山,力争男女平权。 孙中山婉言解释此事实行之难,两人与他发生激烈争执。沈佩贞悲愤之下“哭声震天”。

1912年9月1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北京召开联合大会,到会女子200余人,公推唐群英为临时主席。 沈佩贞演说,反对宋教仁、张继不遗余力;甚至表示“要继续革命,以曾经组织之‘暗杀团’‘先锋队’与彼等相见,以手枪炸弹对待之”。与会者情绪异常激烈。

1912年10月22日,北京发起成立“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各地设分部,唐群英被推举为本部总理,王昌国等为协理。此时,在参议院拟定的《国会选举法》中,只规定男子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女子全然没有。 唐群英等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捍卫女权的要求与全国上下正在兴起的“讨袁”运动结合起来:“凡反对女子参政者,将来必有最后之对待方法。即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参政权,亦不必承认袁者为大总统”。 她们还创办了以参政为主要内容的《女子白话报》,抨击:“欺压女界实在太甚,所订的议院选举权,没有女子的选举权,便是将吾二万多同胞一概抹煞了”。呼吁妇女一次争不到,二次再争;二次争不到,三次四次,乃至无数次;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此举激怒了袁世凯。在下令解散国民党之后,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女子参政同盟会”,悬赏一万银元通缉唐群英等人。在反动派的四面讨伐声中,妇女参政运动整体败北,各种妇女参政团体开始烟消云散,其领袖人物在封建浪潮的席卷中迅速分化瓦解。不得已,唐群英离开北京,回到湖南继续办学、办报宣传男女平权。中国妇女史上首次具有独立意义的参政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1924年,在湖南主政的赵恒惕推行“立宪自治”时,唐群英首倡恢复了湖南女界联合会,继续为争取女权而斗争,终于在湖南省宪法条文中载明了“无论男女,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十一岁以上男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受义务教育以上的各级教育权”,开创了中国宪法收录“男女平权”的先河。

后世评价

1979年12月,在中国妇运工作史上第一次编纂工作会议上,邓颖超特别提到她,称其为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妇女界“英雄人物”,希望后人永远记住她。 1991年10月,康克清为纪念她诞辰120周年,慨然题词:“唐群英,一代女魂。” 1997年,为纪念唐群英逝世60周年,中国国民党元老陈立夫自台湾寄赠条幅“女权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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