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记丨徐冲《“汉魏革命”再研究:君臣关系与历史书写》

第二节 研究史回顾

一、汉魏革命

从长时段的历史进程来关注“汉魏革命”,有着长久的研究传统。杨联陞在 1930 年代对于东汉豪族的考察之中,率先称“富而甚无知”之外戚宦官为“浊流”,而以“不甚富而有知”之士大夫为“清流”,并将东汉末年的政争理解为“清流”与“浊流”的对立。而后陈寅恪先生于 1950 年代也提出了关于魏晋统治阶级性质转换的假说。尽管其根据曹操的出身而将曹魏政权理解为汉末宦官势力的延续未免机械,但是将魏晋政权的成立视为汉末政治、社会势力之对立的延续与终结,却无疑已经包含了对于整体政治秩序转换的深刻观察。 然而成为其后中国学界研究主流的却是唐长孺的研究。唐氏在关于东汉魏晋世家大族的一系列论文中,也继承了上述杨氏与陈氏对于汉末政局的理解;并且敏锐的指出,即使在董卓专制朝政之时,也不得不重用清流名士。这其中隐含着对于陈氏论点的反思。但是其虽然也承认东汉以来培养滋长的大姓、名士构成了魏晋士族的基础,却强调决不是所有汉末大姓、名士都能在魏晋时成为士族,而唯有在魏晋时期显贵的家族才最有资格成为士族。在这样的思路里,汉魏之际的历史变动就仅仅只是政局或者政治势力上的变动,而与其后时代整体政治秩序的转换并非直接相关。 在日本学界,对于“汉魏革命”的认识主要是与“六朝贵族制形成论”联系在一起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代表性研究者为川勝義雄。川勝氏在其关于贵族政治成立过程的研究中,明确在汉末清流势力中寻求魏晋贵族政治的源流,且将清流所坚持的理念定义为依据于儒家理念的“普遍性国家理念”,由清流基于这样的理念而追求“国家的正常状态”来理解汉末士大夫的政治运动及汉魏革命的发生。这与上述陈氏的思路多有接近。但在其后的研究中,川勝氏又将清流理解为乡村小农民之代表,将其理念解释为抵抗豪族领主化的“共同体之维持与存续”,从而不得不将东汉王朝的性格解释为“领主化豪族之政府”,以此说明汉魏革命的发生。这其中无疑可以看到谷川道雄“共同体论”的巨大影响。可以说上述陈寅恪与唐长孺先生关于“汉魏革命”理解的差异,与川勝氏研究思路的前后变动,都与二战前后学术思潮的整体变动相对应。 值得注意的是,川勝氏在上述研究中,除了采取抗争路线的“清议党人”之外,亦将隐士逸民视为东汉末清流的重要组成。这一观察为東晋次其后的研究所继承,更为明确的将东汉末的“逸民性人士”视为魏晋贵族的源流。都築晶子关于东汉后半期处士在乡里社会秩序中所发挥的结合作用之考察,也可以看作对于上述研究的补充性说明。与此相对,丹羽兌子以对皇甫谧与《高士传》的考察为中心,探讨了魏晋王朝体制中的“隐逸”,将其视为王朝之整体秩序的一部分。这可以说是提出了外在于川胜氏思路的见解,而与神矢法子对于魏晋南朝“王法”的理解相通。 在“六朝贵族制形成论”的思路之外,近年下倉渉亦从官制的角度对于汉魏之际的历史变动做出了出色的考察。下倉氏指出,东汉的侍中选任标准中“血缘”与“知识”的标准并存,前者对应外戚,后者则对应儒生。而东汉后期的士大夫中出现了将“知识”作为皇帝近侍之唯一标准的要求。东汉末董卓迎立献帝后于中平六年(189)所实行的侍中、黄门侍郎的制度改革,正是顺应士大夫之要求而将其付诸实践的行动。与此相关的是,曹魏王朝成立后,对于皇太后与外戚的权力亦实行了诸多限制措施。下倉氏关于汉魏之际的上述研究与本论文的视线多有重合,而在对于魏晋南朝时代的理解上分歧较大。

二、君臣关系

对于汉代君臣关系的研究,简单的说,大致有两种研究取向。一种重视皇帝对于天下庶民直接的专制性支配,一种则重视官府内部长官与属吏之间的特别关系。 这两种研究取向的对立在 1950 年代日本学者关于作为汉帝国起源的“高祖集团”的研究中就已经显示出来。“西嶋旧说”通过对于初期高祖集团中的中涓、舍人、卒、客等基本构成要素的分析,认为他们形成了在高祖之下的家父长式家内奴隶性集团;这样的集团结合原理亦为汉帝国所继承,而对诸侯国以及郡县实行家父长式的、家内奴隶式的统治。对此,守屋美都雄的研究则认为高祖集团的结合原理乃是基于人格性信赖的主客关系;这种结合样式随着汉帝国的成立而解体,取而代之的是里中的“父老”秩序。増淵龍夫也批判了像西嶋氏那样仅仅从家父长式的单方面支配来说明高祖集团结构的立场,认为在初期的高祖集团中,基于相互的人格性信义关系的任侠性纽带也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 西嶋定生后于 1960 年代再次提出“西嶋新说”,关注的重心从“起源论”转向了对于国家权力结构的直接说明。对于汉代的民爵赐与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汉帝国通过民爵赐与对丧失了自律性的里之机能进行他律性编成,由此实现对于全体庶民的一元性个别人身支配;并将皇帝视为“人民的本源性的唯一支配者”。其后尾形勇的研究在对西嶋氏所说有所修正的基础上,提出虽然皇帝支配的秩序并不能直接进入私人之“家”的内部,但是在“起家”之后的公共领域,则完全为皇帝支配下的君臣关系所统治,即所谓的“一君万臣”。这无疑是对官府内部长官与属吏之间存在“君臣关系”说法的否定。 然而汉代官府内部的长官与属吏之间存在某种特别关系,却是自顾炎武、赵翼以来就引起学者注意的现象。钱穆在 1940 年出版的《国史大纲》中,即对此名之以“二重的君主观念”。严耕望在对汉代郡府组织的考察中也称,“属吏之于长官有君臣之分矣”。杨鸿年分“称守为君”、“代君受过”、“臣急君难”、“臣为君死”、“臣治君丧”、“君过臣谏和治臣胁君”等六种情形,条列史例,认为“汉世郡太守与郡佐属之间,存在着一种血肉相连、休戚与共的‘封建’式的君臣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杨氏及严氏所举诸例,基本全都是属于东汉时期的,甚至不少晚至汉末三国。在西汉时期,类似的事例却难觅其踪。这提示我们,上述论著中所谓“汉世”官府内部长官与属吏之间的“君臣”关系,可能并非是汉代皇帝权力结构中的固有要素,而是东汉时期在儒学意识形态普及的情况下所发生的新现象。 但即使如此,仍有学者从汉代国家官僚体系的构成特点出发,在其中观察到了类似于“二重君臣关系”的结构。在对于九品官人法的研究之中,宮崎市定曾经非常形象的将汉代官僚体系比作联合舰队,认为“汉代的官僚制度夸张的说,可以说是一个个独立官长所组成的集合体”,并认为这反映了汉代官僚制未成熟的状态。渡辺信一郎继承了宮崎氏的这一构想,将汉代官僚体系称之为“官府的重层式联合”,明确提出这种联合是由皇帝与命官之间结成的“第一次君臣关系”及长官与属吏之间结成的“第二次君臣关系”这样两种异质的君臣关系整合在一起的。阿部幸信则通过对于汉代印绶制度的探讨,进一步指出汉代天子籍由官印的赐与,承认各个官府的独立性以及其中长官对于属吏的所有权,即所谓的“第二次君臣关系” 。 可以看到,宮崎氏将地方官府中长官与属吏之间的关系,明确指称为是一种新的“君臣关系”。其后佐原康夫利用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及画像石等文物资料对汉代地方官衙的空间结构进行分析,进一步确认了地方官府中长官与属吏之间的特别关系;同时也结合东汉后期地方儒学的普及状况,指出具备儒学意识形态的新属吏阶层出现,且通过“门下”诸官的成立与太守结成新型关系。这种结合具体情境对“君臣关系”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姿态也为仲山茂近年的研究所继承。

如果说在汉代君臣关系的早期研究中,上述两种研究取向尚势均力敌的话,那么在魏晋南朝君臣关系的早期研究中,学者关注的重心则完全落在了“第二次君臣关系”上——即官府内部(尤其是地方州镇)长官与属吏之间所存在的特别关系。这与对于此一时代政治体制的传统认识是相应的。 这一方面的代表性学者当首推川勝義雄。川勝氏通过对于魏晋南朝“门生故吏”的分析,将六朝社会定义为“私之‘主从关系’的集合体”。带有“排他性”、“闭锁性”的私之主从关系“在包含了政治权力之场的社会的所有层面中都占有绝大的位置而发挥着作用”,并且阻碍了“王法”即皇帝权力的贯彻,从而将六朝社会的历史性位置规定为“向封建制的倾斜”。 其后石井仁通过对于南朝“随府府佐”现象的讨论,进一步完善了川勝氏的上述意见,认为六朝时代的方镇虽然在理念上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构成其中的军府长官及其属佐在观念上也被定位为维持以天子为顶点的中央集权国家之官僚组织的一部分;然而,现实中却是方镇事实上成为了割据地方的独立王国,州镇军府中长官与属吏的关系,也相应的成为了“事实上”的君臣关系。“随府僚佐”存在于理念性的官僚机构与现实社会“向封建制倾斜”状况之间的连接点上。 与日本学界的主流研究不同,越智重明较为重视南朝皇帝权力之强化。但即使如此,在讨论州镇长官与部下的关系时,也大致和川勝氏的意见一致,认为“东晋南朝州镇的官僚机构有着自律性、独立性的倾向,其多基于州将与部下之间的‘恩惠’与‘报恩’之关系。……两者间的私性结合关系,是超越了天子与州将部下之间的理念性公之支配的”。 对于魏晋南朝君臣关系研究的上述倾向,神矢法子是较早的批判者。其从“王法”的角度对川勝氏上述研究进行的反论值得重视。神矢氏指出,即使是在公认皇帝权力为贵族制所制约的晋王朝,“王法”也仍然作为公权力的象征而存在。在时人看来,门生故吏关系等私之秩序并非与象征着“王法”的皇帝权力对立存在,而是作为国政运营之一环在王朝之中被定位的。 其后,渡辺信一郎在对于“二重君臣关系”的研究中,也提出了不同于川勝氏的见解。渡辺氏认为,“第一次君臣关系”与“第二次君臣关系”乃是两种异质的君臣关系。“皇帝-命官之第一次性君臣关系收敛于皇帝的一元性关系,但是官长-属吏之第二次性君臣关系因为是由官府组织所规定的,则由于官长转任等原因会结成复数的君臣关系,因此乃是复数、多元性的。在复数、多元性的第二次性君臣关系中,哪一个更为重要,个人的选择是决定性的”。虽然渡辺氏此处分析的对象乃是汉代国家机构中的“第二次君臣关系”,但是他显然认为这样的特征亦持续到了魏晋南朝时期。 渡辺氏的上述见解得到了川合安关于沈约《宋书》之《自序》研究的支持。川合氏通过对于沈氏家族与刘宋皇室之间关系的研究,认为虽然当时特定的官长与属吏之间主从关系的成立是普遍的,在当时的社会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像川勝氏那样将这种主从关系理解为具有“排他性、闭锁性”性格,则必须是在一定条件下方能成立。因为在“排他性、闭锁性”的关系成立之前,自“重重累积的私之结合体”中由个人决定何者为优先的选择阶段是 必要的。

渡辺氏将汉代官僚体系称之为“官府的重层式联合”,指出这种联合是由皇帝与命官之间结成的“第一次君臣关系”及长官与属吏之间结成的“第二次君臣关系”这样两种异质的君臣关系整合在一起的。以三公府和地方官府为中心,长官与属吏之间的关系被汉代人视为君臣关系。尽管随着官长解任等长官-属吏关系被解消,但是曾经的君臣关系则作为故主-故吏关系而继续存在。属吏对于皇帝则为陪臣。而中央皇帝与命官之间的“第一次君臣关系”在每年元旦的朝会仪礼上得到更新;地方郡国也于此时派遣上计吏参加,以更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贡纳、从属关系。从各个官府均带有一定的独立性来看,可以说汉代的国家机构缺乏集权性性格。带有如此特征的国家机构,基本上维持至六朝末期。而在隋代的地方官制改革后,“第二次君臣关系”被解消,上述“二重君臣关系”的权力结构也由于皇帝-命官的范围扩大至地方属吏上层而得以一元化。 在对汉代国家机构与君臣关系的叙述中,渡辺氏明显继承了宮崎市定“联合舰队”的思路;而尾形勇的研究就受到了他的批判,认为尾形氏所解明的君臣关系并非当时的国家机构中所具体连接的君臣关系。另外一个明显的取舍是,在说明六朝时期的相关状况时,渡辺氏基本延续了对于汉代国家机构特征的说明,也就基本延续了对于汉代君臣关系的说明;川勝義雄以来对于六朝时期君臣关系历史性格的主流解读,被其有意识的置于视野之外。 略晚于渡辺氏,台湾学者甘怀真对于汉唐间的君臣关系也做出了整合性的解说。甘氏认为,汉唐间“二重君臣关系”的成立,乃是由于先秦以来君臣关系的建构须通过人为的仪式与皇帝制度下的“普天王臣”这两种观念的长期并存。“第一次君臣关系”仅限于能与皇帝举行“策名委质”礼仪的朝廷命官,“第二次君臣关系”的发生则缘于官府长官辟召掾属时亦能举行类似礼仪。强调仪式在古代世界中的重要性无疑是甘氏的卓见;但是缺乏对于历史过程的动态说明,似乎使甘氏研究的有效价值有所降低。

三、汉唐间的史学

20 世纪对于中国古代“史学”的研究,显然与“史学”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一种知识分类和学科体制的成立密切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研究的重心被置于史官制度的成立、史学著作体裁的演进、史学思想的发达等若干方面,实际上是作为“现代史学”之“前史”来叙述古代“史学”发展之轨迹的;这些史家、史作与史学在当时的社会之中所实际发挥的功能,却因此而被大大忽略。无论是内藤湖南的《支那史学史》,还是金毓黻的《中国史学史》,皆莫外乎此。当代中国学科体制中的“史学史”之成立,可以说也是这种研究思路下的必然产物。 而近年以来,虽然现代史学对于其古代“谱系”的生产仍在不断积累,但对于中国古代“史学”的研究,已经出现了若干在新思路下的优秀论著,而使“史学史研究”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气象。

具体到汉唐之间的史学,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研究取向是值得注意的。

其一,将关注的重心从以现代“史学”的标准来描述古代“史学”的发展历程,转移至考察在当时的社会与文化之中,“史学”的确切含义为何、发挥何种功能、与当时其他思想的关系为何等等主题之上。即试图从具体的历史情境出发来考察史家、史作与史学。 这方面的代表性研究首推胡宝国《汉唐间史学的发展》一书。这部著作若从研究主题方面来说似乎并不新鲜;若单单只做篇目上的比较,其与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一书也多有重合。不过,逯氏研究的思路是将魏晋时期儒家思想的衰落和个人意识的觉醒作为前提,而将魏晋史学的重点置于史学脱离经学的束缚而独立,且认为“最足以表现魏晋史学特色的是杂传”,可以说仍然属于上述传统“史学史”研究的思路。而胡氏虽然 也承认这一时期史学逐渐摆脱经学之束缚而获得独立,但他更强调史学与经学之间的密切关系,甚至认为“可以说史学就是在古文经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对于史学著作在语言、体裁、注释方法诸方面对经学的模拟、史学著作的繁简变化以及史学批评原则的改变等现象的考察也多是从“史学对于经学”的继承这一思路出发的。在《文史之学》一文中强调的也是其时“文学”与“史学”之间的互相影响,并且认为“文”对“史”的影响要大于“史”对“文”的影响。这些考察都足以为我们提供走出传统“史学史”研究思路的典范。 日本方面,近年永田拓治对于魏晋南朝之“先贤传”等的研究也可以归入同样的研究取向之下。值得注意的是,永田氏亦为上述胡著出版后唯一一篇书评的作者。

其二,将关注的重心从史家、史作是否如实书写历史并以此做出“史学价值”之判断,转移至考察史家出于何种现实理由而对史书采取如是书写,并藉由相关史书的书写来讨论作者或者作品所处时代的政治与社会状况。很显然,在这样的研究取向背后,是以任何书写均无法摆脱作者个人之影响而达致“客观”为思想前提的。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在近年日本青年学者中以“史料论”的形式而发展起来。 魏晋方面的代表性研究可以举出安部聡一郎与津田資久的论述。安部氏在对东汉时期相关诸史料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比较诸家“后汉书”对于刘平、赵孝事迹书写文本上的差异,对于诸史料所处时代的政治观念异同等做了新鲜而具体的阐释。又通过考察党锢名士之“号”在东汉至南朝不同史料中表现形式与文本的差异,将东汉时人与魏晋南朝时人对于汉末历史的不同书写凸显出来,以此重新讨论所谓“贵族制”的成立过程。津田氏则广泛搜集正史以外的文献史料,从《三国志·魏书》的书写方式来探讨其作者陈寿的政治立场以及与西晋政治史的关系。 北朝方面可以举出佐川英治与山下将司的研究为代表。佐川氏通过对于北魏末北齐初政治形势与国史修撰的讨论,指出魏收《魏书》编纂的最大目的,在于从历史方面使孝文帝的汉化政策正当化,从而也正当化高齐王朝的“革命”。山下氏则以墓志等石刻史料为主要依据,指出作为门阀的“八柱国家”在西魏北周的历史上并未存在过,而是贞观时期在《氏族志》、《周书》的编纂之中人为制造的结果。这一结论显然对于北周至隋唐之历史展开的传统理解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