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未分的乐园时代

爱与极乐,恐惧与战栗。

6

  第二天早上,冯靖醒得比我早,趁我半梦半醒趴在一旁研究我的身体,分别抬起两只胳膊,从小腹戳到脸颊,再跳下去摸我的脚。如果这些身体部件可以拆卸重组,他肯定会拆走放去工作台上仔细观察,等我要醒时再装回去。

  一番动作间,我的意识慢慢回归,于是把他踢开,翻身挪向另一侧,继续睡。他还是凑过来,把我翻成仰躺,继续他的探索工程。我睁开眼瞪他,他的手指停在胸心,两块骨头间柔软的裂缝处。

  奥雷里亚诺·何塞小时候也趴在阿玛兰妲的胸上,对这里的凹陷充满好奇。阿玛兰妲告诉他,是一块块地被抠掉了。他慢慢长大,关注的重点变了,可他依旧像孩童时代那样,跟着姑姑洗澡,钻到她床上,否则就无法入眠。冯靖说着,在我肚皮上侧枕下。侧边的头发随微风扬起又落,斜落的日光将它们抛成冷棕色,平时经常看不出。而他向我一再强调,真的有被染棕,你仔细看。

  是在上半年春夏之交,他把威尼斯少年般的长卷发剪掉,感到短发太单调,又染成不招摇的暗红。我看到新发型的第一眼,还以为他又失恋了。难免可惜,他一直小心翼翼地打理着。天气热也可以扎起来,不是非剪掉不可。而他给的答复说,天气热只是一方面,他怕这样的发型会影响未来面试时给考官的印象。

  留长发真的好麻烦。他感叹道。

  我答,因为你有心打理,对我来说,它们只是一堆随时会掉的乱草。大一那年,我也试着烫过头,没有按照Tony老师的嘱咐在每次洗头时加上护理,一个月以后,它们就变得凌乱不堪,发质也毛躁,顿时显老十岁。等头发再长一点,我就把烫过的部分剪掉了。

  陈琬一直怂恿我和她一起去漂白,再染上美少女战士的鲜艳发色。漂成白色需要连续弄几次,自己弄或许涂不匀,去店里比较好,后面染色就可以自己DIY,还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她想染一个又金又粉的颜色。为此,我查了很多染发和后续护理的攻略,查着查着就退却了。而且她说两个人互相帮忙,为对方涂染发剂,我也怕手笨搞砸。听说染发剂糊到头皮上,灼烧的感觉很痛。这种需要心细手稳的工作我都做不太来。以前去约会,或者参加活动,发型都是陈琬帮我弄的。

  他问,比如去年薇妹的盘发?我有印象,配那身制服裙,很好看。你知道的,我们系一堆肥宅。下午你在教学楼那边自习,被他们发现了。有人在寝室群里很激动地说,捕捉一只野生薇妹,想上去要联系方式,又怂了半天不敢。那时我也没想到是你,晚上上课才知道。

  噫,死宅真可怕。但大概下次她替我弄头发,就是毕业的时候?后面大家都会很忙,各自为自己谋好后路。很难想象,你这么早就开始考虑这些。上半年听说一位室友在忙春招,一些课没去,要我们上课的时候替她打下掩护,当时我还吓了一跳,明明离毕业还有一年半。反过来说,大学的时间也才过半。

  冯靖,你以后打算怎么样,继续读书?

  我坐起来背靠床板,他捂着嘴打哈欠,翻身仰卧,枕在我腿上,答,嗯,可能还会很久。有很多未知数,也有点焦虑。本来以为这些事离我还很远,今年起突然就近了。你呢?

  不太确定。昨天也说了,我没有特别想读书。但很可能迫于种种压力,也会选择继续读书。最近陆续看了很多期望的职位,最低门槛都要硕士,甚至博士。其他本科就能上的,似乎一入职就会和学术世界绝缘,被慢慢浸泡成一个俗人,失去思考的能力。我还不想那样。

  好像在焦虑之中,我总在不自觉地寻找一些可能性。如果不能留在学校,怎样能不与形而上的世界绝缘,变得油腻而庸俗。我喜欢看作家的写作日记、书信集,想知道他们在怎样的境况下写出那些杰作。陀思妥耶夫斯基总在向自己编辑预支稿费,又在赌博中将钱挥霍一空。卡夫卡是社畜,白天工作,夜晚写作,两点一线地生活。日记是生活与写作最初发生联结的地方。有评论者称,日记是他的文学发生的“第一现场”。从日记里琐碎的灵感就像拼图的小片,一块块堆成完整的作品,并非简单的累加,而是伴随着奇妙的碰撞与交融,新的惊喜。

  研究这些,比孤零零地看作品有趣得多。也是在这里,我感到作者不只是一个遥远的笔名,而是首先作为一个人,活在一样的人间。作为人的作者,不会像罗兰·巴特所言,因作品定稿付梓而“死去”,伊的生命与感情,将像琥珀与珠胎,永远凝结在作品之中。

  学校向人敞开的场域当然也值得珍惜。可以凭心意自在地读书,遇到相互启发的同仁,围在圆桌边,自由地讨论一些平时难以触及的话题。这样的圆桌大约这是学术发生的“第一现场”吧。最后一节讨论课,大家展示自己在一年间的学术成果,曾经启发性的课堂展示完善成严谨的论文,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自己离学术的发生这么近。好像以前都像裘德梦想基督寺那样,把学术束之高阁,总觉得自己能力不足,知识框架不够牢靠,远远未到自己做出些成果的时候。

  冯靖支起头,认真地歪头看我。

  我发现自己好像说了太多怪话,于是问,是不是这种场合说这些太奇怪了?嗯,我们换个话题吧。聊聊早上吃啥?

  他摇摇头又笑,枕在我膝上,又躺下。他说他喜欢听我说这些。但马上又反过来取笑我,我总诟病他分不清学术和现实,原来自己也病得不轻,满脑子都是研究文本的生成。原来“做一份普通的工作”,是指像卡夫卡那样,一边工作,一边写作。果然是叶老师。

  我笑着谦让,说,我倒没有什么对写作的执念,也没有太强的表达欲,更想阅读,就像喜欢旅游,想不断去新的地方,看见新的风景。陈琬想写作,用自己的文字搭建起一个小世界。她的学年论文就是有关耽美写作的,提到很多关于性别书写的东西。

  她在文章里说,有相当一部分耽美小说,与其说小说世界全是男性,也默认所有人是同性恋,不如认为那里是一个性别未分的乐园时代,因为对立于男性、受压抑的女性,在那个世界也消失了。这诚然是一种理想。抛弃书写者的女性性别,并不意味着成为男性,而是抛弃性别。当去性别的小说世界允许现实的“她们”卸下从外被贴上的女性标签,卸下标签附带的社会压抑,小说的“他们”本可以做到很多事。现实中的压抑和限制根本不合理。她也想用写作发出声音,冲破一些壁垒。

  说到此处,我突然想起冯靖的“黑历史”,他曾涂鸦了一篇BL的暗黑小短文,在去年失恋以后不久。两位主角感情微妙,从陈琬“去性别化”的角度来说,这篇文完全可算作耽美。他本人当然不会承认,只承认那是友情,或是互相了解的仇敌间微妙的嫉恨。不可能是爱情。

  正当我慢慢陷入沉思,冯靖开心地发现我腰间的一枚胎记,新奇地叫道:“你这里有胎记诶!”

  “是啊。不过……你为什么对我的身体这么好奇?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老处男了。”

  他马上收回手,把自己埋进被子里,“也差不多吧。那个时候我比较害羞,我女朋友也是。一般都拉起窗帘关着灯做。做多了就觉得总是这样挺无聊的。但是让我对她做那种属于‘AV幻想’的事,我下不去手。”

  “所以你觉得跟我是在实践你的‘AV幻想’?”我有点不开心了,不是有点,是很不开心。

  “不是。就是……跟你比较能放得开……吧。跟你相处比较自在。”他支支吾吾答,一边探出脑袋偷瞄我。

  “因为我不是女朋友,还是因为我不像个女人?你把我当兄弟?”我把被子掀了,压在他身上,像霸总调戏小娇妻那样勾着他的下巴,“那如果,你的兄弟现在想操你后面,你会答应吗?”

  出乎意料的是,他古怪地起反应并脸红了。出于直男的骄傲别开头,我把他掰回来,他又转向一边。我的手慢慢往下摸,然后他很小声地问:“你想用什么操?手指,还是别的道具?”

  我人傻了,我以为正常的直男都会拒绝的。手正停在尴尬的位置,他开始喘了。是他不那么直?毕竟写过BL的男人。嘴上死不承认,实则恐同即深柜?还是我对直男的刻板印象有误?是不是在这之前要先灌肠?灌肠该怎么做?我不会,但他看起来好像有经验?这个时候告诉他,我就是随口一说开玩笑的,是不是会搞得彼此都尴尬?

  我把手移开放好,“那个……比起选道具,要先灌肠对吧。我不会,我怕把你玩坏了。”

  “我也不知该怎么弄,没试过。以前自暴自弃的时候很想试一试,想试试被操是什么感觉,会不会更像是活着。又不会怀孕,或者留下别的东西,有什么所谓呢?”

  “滥交容易得病啊,兄弟。男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我突然兴致全无了,如果这对他意味着放弃自己。

  “也就那时候的事,现在已经不会这么想了。”

  他口中的“那时候”,是分手以后,还是分手前最后一段折磨的时光?他曾感受到的痛苦全部凝结在那篇没有标题的小说稿里。它好像是他的心。也像一个呱呱坠地的孩子,拥有自己的呼吸。我感到面对这篇文才更接近他,可又好像什么都没读懂,抓住那些关键的字眼,“爱”“信仰”“时间”,串联出一个文学批评式的答案,美感却荡然无存。我不愿再读它第二次。一是珍惜,害怕轻率地重读会弄脏曾经的悸动。一是心疼和恐惧,不愿看精神裸奔的人忍着痛剥开自己,毫无保留。

7

  这篇文没有标题,人物也没有名字,只有朦胧的身份。他不打算投稿,就一直放着。一次喝酒时他说漏嘴,我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好像真是私生子般。我坚持不懈地骚扰他许久,他才答应发给我看看,让我笑笑。

  文中第一位主角是个无所不至的罪犯,也是全文的视点人物。他自称用罪行表达“爱”,但怯于收到任何或善或恶的回应,每犯下一桩罪就落荒而逃,逃到一个没人认识他的新地方,再次犯罪,再次逃。

  他给自己立下不能杀人的戒律,也严格恪守着,无论犯下怎样的重罪,从未亲手结束生命。他总觉这条戒律束缚了他,让他无法到达真正的爱。每一次犯罪都让他后悔,但不是出自良心的谴责,而是费劲苦心,终于只触到一些虚像,只有徒劳无获的失落。

  那种失落很快让他厌倦了流亡的生活,他想打破戒律去杀人,想看看一直无法触碰的彼岸,是不是有他想要的真实。然而,悬而未决的可能性令他恐惧,未必彼岸真有他想要的东西。为此破坏戒律,也将变成一场徒劳。他始终没能下定决心。疲倦和无力却让他感到自己慢慢在变成一个善人。见到别人眼底的绝望和幻灭,他竟然心痛。这是此前从未有过的感受。

  他和堕落成善人的情绪搏斗将近一年,期间滞留在一个离故乡很远的地方,过着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在酒馆里当服务员,每天遇到很多人,让他生出各种各样的邪念。但他也没法像以前一样,意识到自己有让它们变成现实的能力,然后付诸实践。

  他在那里定居了。随时间流逝,这一点无奈地变成现实。他自己开起一家花店,并抚养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苦心孤诣地把他培养成道德高尚的人,教会他信仰,告诉他,他们的所在是一个“家”,永远能回来,永远能安栖的地方。少年也很快找到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个对“家”有用的人,像财产一样归属于“家”,或许可称为“贤妻良母”一类的人物。只有罪犯自己知道,处心积虑做这一切,是为了有朝一日摧毁这一切。这是他近来想到,唯一有趣的罪行。

  但没等能到这一天,他们之间便爆发矛盾,原因是品德高尚的少年对罪犯太好,甚至当罪犯揭露出自己往日犯下的种种罪行,少年只不以为意地拍拍他的肩,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一定能拯救他。罪犯感到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件少年用来装点门面的饰品,少年用他的低劣映衬自己的高尚。经历一番挣扎后,罪犯连夜逃离了家。他又开始有想犯罪的冲动,也恍然大悟,原来他堕落的温床正是所谓的“家”。他应属于刀口舔血的流亡生活。

  罪犯离开一段时间后,又好奇被他抛弃的少年现在如何,偷偷溜回曾定居的小镇。少年的生活略无改变,继续经营着花店,但花店的员工不少是他素未谋面的新面孔。少年对罪犯的离去毫无怨怒,每天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他从未远行,入夜就会归家。镇上的人一边哀悯少年被抛弃的命运,一边又叹服他柔顺宽容的脾气。少年也沉浸在镇人的关怀与赞美里。

  罪犯看到这些又心痛了。心痛的原因有很多,最痛的是那个小镇从来没有他的位置,一如他少时在故乡。他和少年一样是孤儿,所谓故乡,不过是记事以后,在那里停留的时间最久。他离开不久再回去,所有和他曾建立联结的人都几乎忘了他,在那里生活过的痕迹也急速枯朽,他变成了外来客。而现在,他曾经的家,一成不变地维持着原本的模样,却成了少年证明自己高尚的展览馆。

  于是,罪犯给少年的生活使绊,让他搞砸上级官员的订单,不得不一遍遍道歉,往后的经营也备受排挤。随后又是各种栽赃嫁祸,陷害少年卷入政治丑闻,毁坏他的声誉。少年对从天而降的厄运逆来顺受,坦荡地说清者自清,不过是上天给他的考验。身边的人情冷暖也没能让少年绝望,他依旧相信人将在时间的终末获得拯救,世间不是只有虚伪、残酷和堕落。

  也许少年已经察觉罪犯潜伏在暗处,有些话根本是故意想告诉他,那些恶作剧的把戏根本不起作用。罪犯猜测。他反为此兴奋,觉得少年出息了,自己当年果然没看错这个小孩。他很久沉浸在癫狂的喜悦里,连日低烧、失眠、作息颠倒,整日对着墙角冥思苦想,希望找到真正能摧毁少年的方法。他也终于在长久的彻夜撕扯里发现,原来此前不曾杀人,是从未有人让他萌生如此强烈的欲望。他想杀的人一定是这个少年,非他不可。但只是杀了他,罪犯觉得太便宜。

  最后,罪犯决定偷走少年的时间,再吞下那些无处安放的时间自杀。少年再也无法长大和变老,他发现这些却已是很久以后。也已有很多年,他未曾察觉一点罪犯的凝视或气息。镇人将容颜永驻的少年视作半妖,奉为守护神。他却约略猜到,这大概是罪犯新的恶作剧。他不再卖花,而是出售一种某须有的信仰,他希望送给罪犯的东西。因出没太过瞩目,他不得不迁往深山居住。

  时间在少年的身上停下,只有他的头发像树的年轮一样,刻着他在世间停留的长短,没法人为地剪断或接长。因为容貌不改,晚年的他从未察觉自己已经垂垂老矣。他也不知道自己依旧会死,只突然对故往的生活倍感怀念。他又换上少年时的服饰,在模样大改的街市里彷徨,缓缓摸索到花店的旧址,那条遇见罪犯的街上。哪怕感受不到任何罪犯留在世间的痕迹,他依旧坚信他会再度出现。那天将是末日,但死而无憾。

  不再是少年的少年在街上徘徊许久。此时已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似乎也看不见他。直到某天大雪封路,寸步难行。他的头发也结成冰河,把他永远冻在冰冷的雪里。你所期许的永恒。少年还记得罪犯如此说。

  我知道当他给我看了从心上抠下来的作品,什么都不回复实在不好,可又该说什么呢?我觉得说什么都在他的作品面前黯然失色,不堪一击,又何必多言?

  写得很好,认真地讲,不是商业互吹。最后也只有苍白如此。面对他的作品,我好像面对着沧海,只发现自己的渺小与贫瘠。

  他却觉得哪怕赞许属实,这也是“朋友滤镜”的产物,若是匿名发在网上,我不会如此宽容。

  与其说是“宽容”,倒不如说是敞开。因为是朋友,所以愿意听他讲述他所想讲的一切,而不是时时拿着把标尺戒备着,先衡量它够不够好,是否达到了我的预期,最后才是倾听这位陌生的作者。

  那天晚上,我和他都因为太累睡不着。他半坐着背靠床板,我半靠在他腰边。我又跟他聊起这篇没有标题的文。他说这篇文虽是去年才写出来,雏形在高中时已有了。那时他还喜欢喜欢文学多过历史,也想过当作家,草稿本上记满了诸如此类的故事断片。写完又觉得太荒诞,有点阴暗,不适合被写出来。

  他很快发现自己不是这块料。当他认真想把它们敷衍成文,才发现自己知道的实在太少。他喜欢以欧洲近世的韵味,喜欢拿它作为背景,却总在为写文触及的历史细节苦恼。当时是不是有了眼镜和玻璃?餐饮业又以怎样方式运作?经典的城市景观应是怎样?为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他开始读相关的历史读物,也因此喜欢上“吃书”。读得越来越多,却不像以前有写作文学的兴趣,反而在治史的路上一去不返。

  去年无聊,他便重拾这篇文,当成情绪倾泻的出口,陆续缝缝补补,把它修整成现在的模样。他说完成的那一刻真是很畅快,好像终于能和从前的自己道别,许多缠绕的阴霾也随之散去。以前他想到的能写的题材,总是若即若离地绕着它打转。他也以为写完它以后,他会不再写作,和中二时期喜欢文学的自己彻底告别。可他反而想到更多新的东西,想继续写。

  那是一个舞台,观众和演员混杂一处,不能相互分清,人们也习惯了相互凝视。在修道院长大的狂热教徒,认为信仰是天经地义之事,一出舞台,就拉住每一个过路人兜售伊玄乎的信仰,常被人当成不靠谱的骗子。小偷尾随教徒潜伏在暗处,每当有人选择信仰而抛弃思想,伊便将被丢弃的思想窃走,拿回家剖开吃掉,维持自己的生命。伊的工作看起来更像捡垃圾,但也常有人后悔丢弃思想,想找回而不得。小偷也的确不禁他们同意便将思想拿走。

  更多人是勤勤恳恳的工匠,不知“思想”是怎么一回事,也不追问,只凭借经验使用思想,制造人们表演所需的各种造物。法官负责维持舞台的秩序,不像工匠那样日日劳动,只在必要的时候登场,调平矛盾。比如,当有人因思想被偷窃而一无所有、陷入崩溃,为了安抚伊,避免更大的骚乱,伊不得不装模作样地给小偷判罪,袒护欺骗工匠丢弃思想的教徒。但从心底里,伊并不认同小偷有罪,只觉被窃的工匠愚蠢。也许反倒是小偷很冤,但这跟法官又有什么关系呢?

  还有另一种奇怪的模仿者,伊们弄不清自己的身份,便极力去模仿别人,不被舞台抛弃。模仿的结果却发现自己谁也不是。因为什么都做不好,他们被排挤到舞台边缘。而伊依旧坚持不懈地模仿着,再失败,再模仿。冯靖最后想道,模仿者身份的背面大约是“作家”,但自己也不确定。

  这些人一直在他脑子里的舞台上,像中了诅咒一样,不停地转圈、跳舞,转到原点重新开始,歌哭于斯,永不落幕。似乎也不太需要他,非把他们用写作固定在作品里。

  他害得我那晚做了噩梦,梦见自己在冰面般光滑的舞台上,停不下来地转圈,摔倒,爬起来转圈,再摔倒……

  感谢阅读,祝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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