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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按:本文来源于网络。分析了子女对父母的仇恨的合理性,对于子女学习克服来自父母的心里阴影有一定帮助。但本文作者突出的改良主义立场使其不可能认识到仅调整子女个人的心态无助于消解旧家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而根本问题是只要旧家庭存在,旧家庭所带来的一切问题都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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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放假在家,重温了一遍《小偷家族》。

当安藤樱在镜头前说着:“可能是因为我很憎恨我的母亲吧”,我突然想到《身体从未忘记》这本书里一句类似的话:憎恨你的家庭

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下,“憎恨”父母,是一种近乎于“大逆不道”的行为,是一种不允许出现的情绪。

多少个成年后的孩子在试图表达自己的童年创伤时,得到的回答也都是:

哪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啊,你就是想.太多了

父母怎么会害你呢

爸妈永远都是为了你好的

……

于是孩子们闭了嘴,但问题并没有消失

长大后,他们不仅要为创伤痛苦,还要继续为“我感到痛苦”而感到痛苦。

而我今天想告诉你的就是:如果父母伤害了你,恨意是可以存在的

“憎恨你的家庭”在范德考克的书中,是作为一种创伤治疗的方式出现的。让经历童年创伤的人说出父母对自己的伤害,是创伤修复的第一步。

你可以憎恨,可以愤怒,因为很多时候,这才是你真正变好的开始。

一、“我讨厌我的父母,但我说不出口”

米奇 ·阿尔伯姆的小说《你在天堂里遇到的5个人》有句话:

“所有的父母都会伤害孩子,谁都没有办法。孩子就像一只洁净的玻璃杯,拿过它的人会在上面留下手印。有些父母把杯子弄脏,有些父母把杯子弄裂,还有少数父母将孩子的童年摧毁成不可收拾的碎片。”

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是在高中,当时只是莫名被它打动了;直到后来接触心理学,我才意识到这种伤害的普遍性。

很多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像温妮科特、皮亚杰、埃里克森,他们的研究都发现,孩童时期的人类会有一些普遍的特质

乐观的、脆弱的、依赖性强、不成熟的……

这是儿童的天性,无一例外。每个“天性”背后,都指向儿童对父母的需要:关心,爱护,引导和抚慰。

这些需要被满足,儿童就会自然发展出各种特质,顺利走向成熟。 

从这个角度来讲,但凡父母做了某些事,让你为自己的天性感到羞耻,让你觉得你真实的感受和需求是不应该的、不被允许和尊重的,伤害就已经发生了。 

这其实在传递一个很残酷的事实:

没有一种亲子关系是完美的。再“完美”的关系背后,都有或大或小的裂痕

拿我自己来说。从小到大,我跟我妈的关系是被很多同龄人羡慕的。她没有长辈的架子,尊重我的感受,在我需要被安慰和鼓励的大多数情境下,都会给我支持。

我很爱她,也感恩她为我做的这一切。但在我们的相处中,有一件小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那是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郊区玩,我爸听说那里的山泉水很好喝,就拿了一个小桶子,装了满满的一桶准备带回家。

但回家时,我不小心把水撒了一地。

我很自责,觉得刚刚的努力都白费了。但我好希望我妈可以理解我的自责,跟我说一句“没事儿”,然后一起把水收拾干净。 

但事实是,我妈开始在商场里大声指责我,周围的人都在看我们,我又难过又没面子,哇地一声就哭出来了,越哭越大声——但她依然没有停止责备我,过了很久很久,商场里的人都过来劝我们,我妈才开始意识到自己刚刚做得不太对,又开始哄我。

但我的哭声一直没有停下来。从商场出来之后,回家的路上,我抱着那个桶子走在我妈前面,没有跟她讲一句话。

那是我第一次遭受来自父母的“背叛”,也是第一次感受到父母跟孩子权利的不对等。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向都可以很理解我的妈妈,在那天,会为了一桶水完全无视一个孩子的自尊心。

多少年过去了,我早已经忘记我妈当时指责我的话,但每次想起这件事,鞋子被水打湿之后皮肤冰凉的感觉,那种在人群里极度的不安全感,就会再次涌来。

那个时刻,我承认,我是有一点“恨”我妈的,哪怕在大多数的时刻,我很爱她。

这个被伤害的时刻,是我们母女关系里一个非典型事件,发生的概率很低。尽管如此,我还是耿耿于怀了这么多年。

但,那些长期受到父母漠视和虐待的孩子呢?那些经历了更频繁和严重的伤害的孩子呢?他们会怎么想?

而很多时候,这些真实的恨意,对于孩子来说,是很难被表达出来的

当我第一次冒出责备我妈的念头的时候,我首先感到的是自责和自我怀疑:

我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她那么爱我,说出来会让她觉得很受伤吧?

这种感觉里,还夹杂着一点失望和害怕。好像责备一旦说出口,我就必须承认,这段关系并没有我一直以为得那么美好,那种被很多人羡慕的母女关系就不复存在了。

一些遭受比较严重原生家庭问题的人,为了逃避这样的“难”,会选择把这些事情合理化,会反复说服自己,父母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是为了我好。

因为在小时候,儿童只能通过适应父母和家庭活下去,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所以,当父母和环境很糟糕时,他们倾向于回避自己的真实的感受,忘掉伤害的细节,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继续在这个环境里生活下去。

长此以往,这样的“说服”内化为内心的信念,在成年之后,仍然影响着我们跟世界的关系。 

在一些心理治疗的案例中,长期遭受父亲打骂的孩子,长大之后,会倾向于寻找一个会打骂她的男人做丈夫,因为她觉得这是“爱”的表现。

反而是在充满爱和尊重的“正常”环境里,他们会觉得惶恐、不自在,因为这跟他们习惯的环境太不一样了。

这就是我想说的:

沉默,是有副作用的。这个副作用就是:

如果你未曾表达过对父母的“恨”,你就没法看到自己曾经的伤口

很有可能,这些看不到的伤口变成了你生活中的暗物质,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和阻碍你,用你早已习惯了的方式。

二、恨,不等于“父母皆祸害”

相比于现实生活,“对父母的恨”在网络世界得到了更多的表达空间。   豆瓣上曾经有个“父母皆祸害”的热门小组,一度成为经历“原生家庭之伤”群体的集体疗愈地。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点开那个小组的惊讶:

那么多的情绪和故事,有单纯的发泄,也有理性的记录,汇集了你想到的想不到的伤害,辱骂、侵害、操纵……

而这些不同的故事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

这些伤害,都跟父母有关

更震撼的地方在于,每一个故事下面,都有很多类似这样的留言:

“我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

 “我理解你的感受。”

“我也有过这样的想法。” 

每一个帖子和留言,都是一个充满伤痛的生命故事,一条一条翻过去,你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平行世界,一个跟我们笃信着“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不同的世界。

伤害是如此普遍,你不得不承认,你身边的朋友,甚至你自己,也可能是其中的一员。

现在,每当亲子关系类的负面新闻发生,微博下面就会重现这么一个“平行世界”,汹涌的留言背后,是一直以来,我们崇尚孝道的文化环境对这种情绪的压抑。

当然,在缺乏专业心理工作者引导的情况下,这样的指责很容易走向偏激和盲目,也有可能让个人把当前生活的不如意都归因于父母,加重自己的无力感,这是它的风险所在。

但我也认为,这样的宣泄是有其意义的,最重要的意义可能就是:

你开始承认自己受过伤,你开始正视伤痛的存在,而这,很可能就是疗愈的开始

家庭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尤其对于尚无生存能力的孩子来说,他们能接触到的世界相当有限;而亲子关系在很长时间里,也被大家看成”家务事”,没有获得足够的在公共区域探讨的空间。关上房门,没人知道里面究竟发生过什么。

这也是当孩子的无力之处,因为无从探讨,他们不知道父母的哪些行为是正常的,哪些是伤害,以至于当伤害发生,孩子还笃信“所有的父母都这样”,意识不到问题所在。成年之后,他们会用内化出的那个心里的“父母”继续伤害自己,或者把这些伤害传递给下一代。   在这样的情况下,“憎恨你的家庭”是重要的,是必要的。

我讲的“恨”,不是让你真的相信“父母皆祸害”,也不是让你去谴责和控诉父母,或者把当前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归因于原生家庭——这也是不公平的。 

我讲的“恨”,是允许自己的愤怒、抱怨、悲伤、敌意存在,借由这些情绪,去看到你的伤害,去看到当你还是一个玻璃杯子的时候,你的父母在这个杯子上留下了怎样的印记,进一步搞清楚,这个印记对现在的你,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这样“看到”的过程,就是让那些“暗物质”走到明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获得重新审视它的空间,获得新的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这,就是创伤修复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心灵“成长”的过程。

跟愤怒、恐惧、失望一样,“恨”是一种客观的情绪,它本身没有问题,也并不意味着你会做出过激的事。如何看待这种“恨”,“恨”之后做什么,才影响了我们生活的走向。

拿我自己来说,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当众演讲之类的事情都有非常强烈的恐惧感,甚至超出了普通的“紧张”程度,我会在意我每一个表现的细节,出一点差错就会责备自己,对自我的严苛程度跟平时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有一天,当那件童年往事又在脑海里浮现,“想要责备”的情绪升起来的时候,我就不会把它压下去,而是尝试去看到它对我的影响。

那我就会发现,也许那天,我妈那个出乎我意料的“背叛”,就是我不安全感一个很重要的来源,当我再次面对人群的时候,为了不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就会不自觉地小心翼翼,进入紧张状态。

而当我意识到,那天就是我妈做错了,这不代表所有的人都会这样对我,恐惧感也就开始消褪。

让自己过得更好,而不是陷入指责和伤害的轮回,这是“责备你的家庭”的意义。

三、表达“恨”的正确方式

那么,怎么表达恨意,才能帮助我们走出创伤,而不是陷入指责和伤害的轮回呢?

心理创伤治疗大师范德考克在《身体从未忘记》一书中曾经讲过一个概念:双重意识系统

神经科学研究发现,我们的自我有两种意识,它们负责两种完全不同的工作:

第一个意识系统负责讲述给公众听的故事,直接清晰,有条理,像一本自传,可以很快被大多数人理解。

另一个意识系统是基于我们的生理感受发挥作用的,负责记录我们的真实体验,它更跳跃、更复杂,承载更多的细节,指向更本能的情绪。

大多数时候,我们扮演着各种社会角色,比如职员、管理者、子女、朋友,启用的都是第一个系统,这能让别人更高效地理解我们。

而回忆童年伤痛,则需要我们开启第二个系统,跟那些长期被忽视的感受重新产生连结。

下面是一些具体可操作的方法:

1.选择合适的对象和环境

“合适”的意思是指,你在对方面前是感到安全和舒服的,你可以自由表达任何“不好”的感受,而不会受到评判。

一个合格的咨询师当然是很好的选择,艺术也可以作为对话的对象。在音乐、舞蹈和绘画中,你会学着尊重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赶走它。

写作是一种被证明非常有效的方式,通过书写自己的感受和经历,重新理解自己,“疗愈”就发生了。

(不知道如何下笔,可以参考第3条) 

2.不要陷入对痛苦的比较

你也许会纠结:

这算得上伤害吗?这个痛苦是不是太值得一提了?

是不是只有我会这样?

请告诉自己:

痛苦不是用来比较的,只要你感受到了,它就是真实存在的

哪怕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觉得不舒服,但你就是不舒服,你需要尊重自己的感觉

诚实地面对它们就好。

3.自由书写

我现在的感受是什么?(委屈、愤怒、.失望……)或许兼而有之?

我身体的感觉是:放松还是紧张?哪个部位有不适感?头部和腹部有疼痛感吗?

它勾起了我的哪些回忆?

当时发生了什么?

当时的场景是什么样的?地点、光线、气味、氛围?

这个场景里都有谁,他们的动作、神态和语言……

我做了什么……

我的心理感受是……

?我的身体感受是……

这件事对现在的我影响是?

我现在所处的环境跟当时的环境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通过持续的书写,你会重现创伤发生的场景,也获取了一种重新理解自己、赋予经历意义的能力。

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跟编辑一再陷入这样的讨论:

用“憎恨”这样的词,会不会太重了? 

大家会不会觉得我们在引导“恨”父母?

但相信读到这里的你,一定可以理解:

“恨”本身不是目的,我们想通过这篇文章做到的,是在密不透风的亲子关系中,创造一点可以有不同声音的空间,给大家一个可以容纳情绪的容器。让自己跟创伤,保持一点心理距离。

当它们被妥善地安置了,就不会伤害你了。你可以大踏步地往前走,更勇敢,更轻盈。


参考资料

Bessel van der Kolk M.D.,机械工业出版社,The Body Keeps the Score:Brain,Mind,and Body in the Healing of Trauma,2016-3

Oliver James,后浪|江西人民出版社,How To Survive Family  Life,2019-10

朵拉陈,机械工业出版社,《走出原生家庭创伤》,2018-1

整理者按:以下文章来源于网络。对于学习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为强奸案受害者争取权益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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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想谈谈熟人之间醉酒强奸的证据收集,希望类似的遭遇酒后性侵的“都美竹们”,对于证据收集有更多的认识。我也更加希望,这篇指引谁都用不上。

三个原则性建议:

即时报警,第一时间报警!

你可能头脑空白,可能无限自责,可能担心二次伤害,可能怕毁了对方,种种原因可能限制你去报警,但是如果可能的话,请即时报警,时间越长,收集证据的难度越高。

勇敢面对,向亲友求助,向专业人士求助

  1. 向亲友求助,他们可以给你信心与力量。值得一提的是,你在事发后向亲友求助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明非自愿的证据之一提交。
  2. 尽早寻求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的专业帮助。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收集证据,检察机关也会支持公诉,但被害人仍然应该寻求律师咨询,在施暴者往往斥巨资寻求律师辩护的情形下,被害人委托律师有很多好处,如实在地解答程序上的困惑、给被害人更多信心、协助整理证据线索提交给公安机关等等。

另外,从创伤重建的角度出发,强烈建议寻求心理咨询帮助,或寻求精神医生帮助。

转换思路:请宽待自己,这不是你的错

很多女生在受害后陷入无穷的自责,反复责怪自己为何喝酒、为何没有及时报警、为何没有追究施暴者等等,陷入抑郁状态……我想说的是,这是施暴者的错,不要用其他人的错来惩罚自己,之后的人生还有很长,很长……

醉酒强奸的举证指引

一、证实女方在案发前大量饮酒,案发时已处于醉酒状态,没有性防卫能力的材料:

  1. 监控视频,证明女方在事发前身体摇晃或无力瘫痪,处于不清醒的状态。目前中国的大城市基本上都覆盖天眼,路面监控、酒吧监控、酒店监控、汽车监控;(提示:部分机构可能仅保存视频几天,公安机关未必能及时收集证据,应尽早联系控制监控视频的机构告知保存监控视频事宜)。 2. 证人证言,证明女方喝了大量酒,或者女方酒后醉态。当然证人证言很容易受其他因素影响,例如吴姓明星的酒局当中,他的经纪人以及好友可能会作出倾向性供述;又例如的士司机、酒店前台等,由于担心自己需要承担责任,可能倾向于陈述女方并非酒醉。   3. 酒后求医的相关病历、诊断证明(如果就医时医生进行抽血,公安机关后期可调取血液样本进行酒精浓度测试,以推断事发时体内酒精浓度,从而推测是否醉酒)。   4.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意见(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5. 当日的酒水消费记录。 

二、证实男方利用女方醉酒之机,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1. 施暴者自认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可适当引导对方承认及道歉); 2. 证明女方在清醒时表示要回家的材料,例如与室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共同喝酒的其他人证人证言等; 3. 内裤、衣物; 4.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 被害人的供述; 6. 司法鉴定;(及时报警,不要洗澡!) 

三、证实女方非自愿的补充证据:

施暴者往往抗辩女方系出于自愿,并以女方主动引诱、敲诈勒索、卖淫赚钱、双方正在交往等等理由抗辩。笔者认为,人不可以不知耻,不能辜负朋友信任,无视道德法纪,趁人之危对被害人实行强奸,歪曲事实,诬蔑被害人,使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以缺乏依据的臆断侮辱被害人的人格。女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收集证据作为反驳,以增强女方言辞的可信度。

举例如下:

  1. 证明女方有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女方在校学生,日常品行良好等等,没有卖淫/敲诈勒索的需要的材料:如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学生证、在校表现证明等等。
  2. 证明双方并未交往的材料:如女方已有伴侣的证人证言、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3. 证明女方的情欲对象并非指向男性:证人证言、加入同性交友群、注册同性社交软件的记录;
  4. 证明女方出于宗教原因性观念保守的材料:证人证言、经文、参加宗教活动的照片、教会出具的证明、向宗教机构捐赠的票据;
  5. 证明双方虽然交往,但感情处于不安宁时期:如关于分手的聊天记录、曾经因争吵报警的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