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论“啃老”
一部分家长制主义者喜欢把一切子女向旧家长获得生活来源的行为都说成是“啃老”,他们不仅把子女成年后拒绝独立工作生活说成是“啃老”,还把没有失业保险的年轻人从父母那里获得部分收入称为是“啃老”,甚至他们把未成年子女离家出走前从父母那里强行获得一笔启动资金也称之为“啃老”。他们的“啃老”可以说无所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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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如果真的要把上述所有行为统称为“啃老”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行为的唯一共性仅仅是年轻人从父母那里获取了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来源,除此以外,便无任何其他共性。因为上述行为,对于年轻人来说其实意义完全不同,它们有的是为了继续依附于父母,有的却是为了走向独立。如果家长制主义者选择继续忽略年轻人做事的目的性,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继续扩大范围,把任何子女(无论是什么年龄的),从父母那里获得生活来源的行为都称之为“啃老”,无论是婴儿吃母乳,还是儿童被父母抚养,通通都应该算“啃老”。由此甚至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没有子女不“啃老”的,父母如果想不被啃,他们要么选择不生,要么应该在婴儿出生后直接选择遗弃,哦,不对,怀胎还十月呢,“啃老”早在娘胎里就开始了。
事实上就没有任何人不需要经过抚养就能获得劳动能力,这是一个常识。但旧家长明知道这个常识,却反过来利用了它,他们利用了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需要从他们那里获得生活来源这一点,尽一切可能控制子女,仿佛子女每次走路先迈哪一只脚,他们都要打算管一下。而他们最喜欢利用的控制子女的手段,就是臭名昭著的“父母之恩”,他们认为他们把自己生出来的孩子养大,这个孩子就得对他们怀有天大的恩情,因为他们不养,这孩子就死了,他们全然忘记了,如果他们自己选择不生,这个孩子就不可能面临任何死亡风险——一个从来都没有存在过的人又谈何死亡呢?因此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而不是权利。
父母抚养子女的目的是为了让子女成长后获得劳动能力,这样他们就不必继续抚养了。但人的劳动能力并非与生俱来的,是需要学习的。如果父母没有能力将孩子培养得足够适应社会劳动需要,他们就必须将子女送到学校去,让子女接受学校的教育。而如果他们自以为自己对子女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对子女为所欲为,完全不尊重人的成长发育,和学习规律,他们就将得到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废人”,特别是精神或身体有所残疾的人。对于这些“废人”来说,他们除了继续依附于他们的父母外,也并没有其他选项了。这是狭义的“啃老”,即成年后依据选择依附于父母,获得几乎全部生活来源的一种情况。
并非所有的“啃老族”都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例如日本社会常见的“家里蹲”,这些人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他们选择“啃老”实际上是一种消极反抗。对于那些尤其喜欢干涉子女人生事务的旧家长来说,他们会在子女选择职业时千方百计地横加干涉,倘若他们的干涉让子女的自主选择一次又一次失败,子女就会选择放弃抵抗,一切听从父母安排,最终一部分人就很可能长期处于无业状态,这就是狭义上的“啃老族”。
很显然,对于狭义的“啃老”这种情况来说,父母是选择了无论如何都要把孩子牢牢拴住,为此不惜让子女成为一个废人,而子女也没能逃脱父母的魔爪。而对于那些一直试图摆脱父母控制,且屡屡和父母爆发激烈矛盾的子女来说,他们本就不打算继续依附于父母,让他们回去“啃老”等于让他们继续忍辱负重,而他们的父母比起继续拴住这些“逆子”,相对理性的做法都是与“逆子”断绝往来,只要父母愿意,他们甚至可以主动躲开“逆子”,主动转移自己的财产,主动搬家。“啃老”能且只能是旧家长和子女“你情我愿”的事情。
至于由家长制主义者所拓展出来的“啃老”的含义,与其指责年轻人的“不孝”,不如好好反思一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者如果不能从任何地方都取得失业救济,且他们在短期内又找不到工作,那么他们除了自杀,乞讨,以及走向违法犯罪外,还有什么其他的选项吗?
综上,父母抚养子女本来就是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的权力大到了能操控子女的任何决定的程度,他们理应为子女所付出的任何代价负责——那些愿意容纳“啃老族”的旧家长至少在这一点上是比较负责的。而那些明明生下了孩子,却不情不愿地抚养,明明对子女吝啬无比,生怕子女多花一分钱(“惯坏了”),却还觉得自己对孩子有天大的恩情,他们则活该被子女报复,乃至“食肉寝皮”——“食肉寝皮”可不能等同于“啃老”,比起“啃老”,这种选择继续依附于父母的做法,“食肉寝皮”则是要剥夺父母所占据的一切社会财富为子女所用,目的是推翻家长制的暴政,翻身的子女从今要做主人。
我劝家长制主义者好好想清楚,“啃老”无论如何子女还是在做子女,还是在乖乖听父母的话,而这种“食肉寝皮”到底是什么,你们难道不应该骂这种行为是“犯上作乱”“杀父弑母”“大逆不道”吗?